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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示摘录

2023-12-27

    按照经济财政司司长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根据三月二日第15/85/M号法令及第4/2011号法律修订的《所得补充税规章》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委任下列人士为二零二四年评核期间所得补充税评税委员会及复评委员会成员:

    评税委员会
    委员会“A”
       
       
    主席:刘致致,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
       
    委员:邱雪玲,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正选);
      文景华(正选)及李展程(候补),二人均为有关公会指派之会计技术员;
       
    无表决权秘书:戴健琴,顾问督察。
       
    委员会“B”
       
    主席:蒋素华,顾问高级技术员;
       
    委员:李咏薰,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正选);
      徐棣炫(正选)及黄帼岚(候补),二人均为有关公会指派之会计技术员;
       
    无表决权秘书:何伟新,顾问督察。
       
    委员会“C”
       
    主席:姚惠芳,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
       
    委员:许巧蓉,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正选);
    劳美好(正选)及曹志强(候补),二人均为有关公会指派之会计技术员;
       
    无表决权秘书:马可欣,特级技术辅导员。
       
    委员会“D”
       
    主席:高嘉仪,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
       
    委员:何嘉慧,特级技术员(正选);
      黄永恒(正选)及宋庆利(候补),二人均为有关公会指派之会计技术员;
       
    无表决权秘书:黄靖雯,一等技术辅导员。
       
    委员会“E”
       
    主席:李达安,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
       
    委员:黄伟堂,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正选);
      黎鸿才(正选)及梁伟立(候补),二人均为有关公会指派之会计技术员;
       
    无表决权秘书:李伟贤,首席特级技术辅导员。
       
    委员会“F”
       
    主席:何彩珊,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
       
    委员:伍雪贤,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正选);
      谭丽嫦(正选)及方美芬(候补),二人均为有关公会指派之会计技术员;
       
    无表决权秘书:林若坚,顾问督察。。
       
    委员会“G”
       
    主席:谭俊仁,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
       
    委员:谭珮琴,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正选);
      曾劭翀(正选)及钟海明(候补),二人均为有关公会指派之会计技术员;
       
    无表决权秘书:陈少珍,首席特级督察。
    委员会“H”
       
    主席:Muraishi Masato Gerald Jeoffrey,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
       
    委员:冯琼娟,顾问高级技术员(正选);
      黄安琪(正选)及林佩芬(候补),二人均为有关公会指派之会计技术员;
       
    无表决权秘书:崔伟明,顾问督察。
    委员会“I”
       
    主席:罗鹊萍,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
       
    委员:郭紫菱,顾问高级技术员(正选);
      郑可康(正选)及陈素珊(候补),二人均为有关公会指派之会计技术员;
       
    无表决权秘书:陈紫绫,首席特级技术员。
       
       
    评税委员会候补委员:何万洪,首席高级技术员;
      陈慧盈,首席高级技术员;
      方子濂,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
       
    复评委员会
    主席:容光亮,局长;
       
    委员:谭俊仁,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正选)及何彩珊,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候补);
      刘慧兰(正选)及张展翔(候补),二人均为有关公会指派之会计技术员;
       
       
    无表决权秘书:张嘉敏,顾问翻译员。
       
    委员会候补秘书:钟丽欣,首席特级督察; 陈双英,首席特级督察; 曾煜俭,顾问督察。 
     

    根据第267/2003号行政长官批示于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及经第4/2011号法律修改之《职业税规章》第十九条和第八十条之规定,委任下列人士为二零二四年职业税评税委员会及复评委员会成员:

    评税委员会
     
    委员会“A”
       
    主席:李一帆,顾问高级技术员;
       
    委员:梁展鸿,顾问高级技术员(正选)及陈玫瑰,顾问高级技术员(候补);
      Francisco Fernando Frederico (正选)及刘素兰(候补),二人均为有关公会指派之会计技术员;
       
    无表决权秘书:邵凌峰,首席特级技术员。
       
    委员会“B”
       
    主席:侯国贤,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
       
    委员:何丽媚,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正选)及钟良伟,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候补);
      甄国富(正选)及陆彩贤(候补),二人均为有关公会指派之会计技术员;
       
    无表决权秘书:吴倩娴,特级技术员。
       
    复评委员会   委员会“A”
    主席:容光亮,局长;
       
    委员:侯国贤,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正选)及何丽媚,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候补);
      纳税分类第一组委员:林伟濠(正选),陈隆成(候补); 纳纳税分类第二组委员:余健楚(正选),郑可东(候补); 上述人士均为有关社团指派的代表;
       
    无表决权秘书:王龙,首席特级技术员。
       
    委员会“B”
       
    主席:容光亮,局长;
       
    委员:李一帆,顾问高级技术员(正选)及梁展鸿,顾问高级技术员(候补);
      纳税分类第一组委员:徐达明(正选),黄珮珊(候补); 纳税分类第二组委员:阮建昆(正选),劳灼荣(候补);
    上述人士均为有关社团指派的代表;
       
    无表决权秘书:余俊民,首席特级技术员。
       
    委员会候补秘书:陈恺婷,特级技术员;
      彭超宏,首席特级技术员。

     

    根据八月十二日第19/78/M号法律颁布的《市区房屋税规章》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委任下列人士为二零二四年之房屋估价常设委员会成员:

    房屋估价常设委员会

    委员会“A”

    主席:黄国基(正选)及周子键(候补),二人均为局长指派之注册建筑业界人士;
       
    委员:吴远程(正选)及Lourenço António do Rosário(候补),二人均为澳门财税厅厅长指派之注册建筑业界人士;
      何万谦(正选)及伍志联(候补),二人均由市政署指派;
       
    无表决权秘书:Ieong de Sousa José Augusto,首席特级技术员。
       
       
    委员会“B”
       
       
    主席:关颖(正选)及林国敬(候补),二人均为局长指派之注册建筑业界人士;
       
    委员:谭任中(正选)及蔡子钰(候补),二人均为澳门财税厅厅长指派之注册建筑业界人士;
      麦俭明(正选)及何伟文(候补),二人均由市政署指派;
       
    无表决权秘书:Campo Isabel,首席特级行政技术助理员。
       
       
    委员会“C”
       
       
    主席:蔡田田(正选)及张国荣(候补),二人均为局长指派之注册建筑业界人士;
       
    委员:Dos Santos Vieira, Pedro Silvério(正选)及利智峰(候补),二人均为澳门财税厅厅长指派之注册建筑业界人士;
      罗志坚(正选)及胡诗敏(候补),二人均由市政署指派;
       
    无表决权秘书:陈咏欣,顾问高级技术员。
       
       
    委员会“D”
       
       
    主席:谭志炜(正选)及Rebelo Leão, Rui Miguel(候补),二人均为局长指派之注册建筑业界人士;
       
    委员:陈自锦(正选)及梁颂衍(候补),二人均为澳门财税厅厅长指派之注册建筑业界人士;
      李华苞(正选)及周绮玲(候补),二人均由市政署指派;
       
    无表决权秘书:杨耀文,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
       
    委员会候补秘书:黎家健,特级技术员;
      梁雅仪,特级技术员。
       
       
    上述之委任由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开始生效。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于财政局。

    财政局局长

    容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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