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7
因應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批租地批給期間已屆滿,根據9月2日第10/2013號法律《土地法》第五十三條及8月2日第219/93/M號訓令第二條和第四條的規定,有關批租地自批給期限屆滿日起獲自動續期十年,但須繳納由土地工務局結算之特別稅捐。
批租地地點:
- 澳門青洲大馬路332至338號 (信青大廈);
- 澳門青洲大馬路340至346號 (信翠大廈);
- 澳門青洲河邊馬路1106至1130號、菊花巷3至23號及青洲新馬路176至212號 (瑞祥新邨);
- 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35及39號及牧場街193至213號 (栢濤花園);
- 澳門巴波沙大馬路371至453號、菜園涌邊街116至142號、菜園涌街20至98號及菜園新街5至17號 (台山平民大廈A座);
- 澳門菜園涌街3至51號、牧場街8及12號及菜園涌邊街162至204號 (台山平民大廈B座)
- 澳門菜園涌北街3至37號及菜園涌邊街236至270號 (台山平民大廈C座);
- 澳門菜園涌邊街282至474號及菜園涌北街47至241號 (濠江花園);
- 澳門勞動節大馬路469及511號 (中國石化);
- 澳門慕拉士大馬路184至188A號及區神父街107至149號 (合富188);
- 澳門亞豐素雅布基街5B號;
- 澳門西望洋馬路380號;
- 澳門北京街68至102D號、上海街93F及93G號 (澳門假日酒店);
- 澳門友誼大馬路519至597號、上海街38至78B號及宋玉生廣場565至605C號 (澳門置地廣場);
- 澳門高美士街176至230號、廈門街37A至59及長崎街64A至82號 (金豐大廈);
- 氹仔柯維納馬路72至142號、佛山街36至56號、亞威羅街3至61號及潮州街15至73號 (匯景花園);
- 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586至598號 (名達居);
- 路環鄰近石排灣大馬路的“C5”區。
納稅人請於通知日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前往南灣財政局大樓地下、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之收納處,或使用財政局移動應用程式“澳門稅務資訊Macau Tax”、“一戶通”或“商社通”繳納有關稅款。
倘於法定期間內欠繳經結算之稅款,即按上述訓令第六條規定進行催征。
局長
容光亮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