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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征收房屋税
2025-05-27
1.二零二四年度独一期房屋税之征收期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七月及八月。
2.倘纳税人仍未收到征税凭单,应尽快携同去年税单正本或影印本,到财政局大楼地下税务咨询中心、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或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之税务接待补发税单。此外,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的纳税人,亦可使用设置于本地区的财政局自助服务机补发其本人的征税凭单。
3.税款可在征税凭单所指缴纳月份之整个月内(即六、七或八月份),使用现金、票据、支付卡或电子方式缴纳,缴纳地点及方式如下﹕
- 财政局大楼、珠光大厦、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或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收纳处接受下列方式缴纳房屋税:
可使用中国银行或大西洋银行发出的信用卡或借记卡,澳门银行发出之银联信用卡或借记卡,每次仅可使用同一张卡缴付全数,付款金额视乎发卡机构而定;亦可使用银联闪付卡及澳门通卡付款,付款总金额不可超过澳门元1,000.00元,亦可使用澳门中银手机银行、支付宝、广发移动支付、工银e支付、国际付、澳门钱包Mpay、丰付宝、UePay澳门钱包、银联云闪付、微信支付,付款额按服务条款及细则规定。
可使用中国银行或大西洋银行发出的信用卡或借记卡,澳门银行发出之银联信用卡或借记卡,每次仅可使用同一张卡缴付全数,付款金额视乎发卡机构而定;亦可使用银联闪付卡及澳门通卡付款,付款总金额不可超过澳门元1,000.00元,亦可使用澳门中银手机银行、支付宝、广发移动支付、工银e支付、国际付、澳门钱包Mpay、丰付宝、UePay澳门钱包、银联云闪付、微信支付,付款额按服务条款及细则规定。
- 移动支付:
使用财政局“澳门税务资讯Macau Tax”、“一户通"或“商社通"移动应用程式扫瞄征税凭单上之二维码或输入凭单编号,可连结到“政付通”支付平台缴交税款,包括澳门中银手机银行、BNU APP手机应用程式、丰付宝、广发移动支付、工银e支付、UePay澳门钱包、国际付、支付宝(澳门钱包)、澳门钱包Mpay、微信支付、支付宝(中国内地钱包)、银联信用卡及信用卡(Mastercard/Visa)支付。
使用财政局“澳门税务资讯Macau Tax”、“一户通"或“商社通"移动应用程式扫瞄征税凭单上之二维码或输入凭单编号,可连结到“政付通”支付平台缴交税款,包括澳门中银手机银行、BNU APP手机应用程式、丰付宝、广发移动支付、工银e支付、UePay澳门钱包、国际付、支付宝(澳门钱包)、澳门钱包Mpay、微信支付、支付宝(中国内地钱包)、银联信用卡及信用卡(Mastercard/Visa)支付。
- 以下银行柜位:
中国银行 大西洋银行
澳门商业银行 汇业银行
广发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澳门国际银行 大丰银行
华侨银行 立桥银行
- 透过以下银行之电子交易缴交:
中国银行 大西洋银行
澳门商业银行 广发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澳门国际银行
大丰银行 华侨银行
- 透过银行电话服务缴交税款:
中国银行 大丰银行
4.以电子方式缴税,由交易日起计两年内,纳税人可自行下载电子收据:
- 使用移动支付(“澳门税务资讯Macau Tax”、“一户通"或“商社通"应用程式),即时产生电子收据,纳税人可浏览或下载其本人的电子收据。
- 经网上银行及电话银行缴款,由本局收纳处完成核实收款后才产生电子收据供纳税人下载。
5.根据第22/2008号行政法规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及第三项规定,若于财政局收纳处缴交税款,支票的签发日期不可逾缴纳税款当日之前三天,而支票擡头须填上“财政局”。根据上述行政法规第五条第四项规定,若支票金额等同或超过澳门元50,000.00元,必须为保付支票。
6.本局亦接受以邮递方式缴纳税款,纳税人可使用挂号邮递方式将银行本票、汇票或支票,连同贴上邮票及写上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且仍须遵守上述第5点有关以支票支付的规定,于税单上所指缴纳月份最后五个工作天前,寄往澳门邮政信箱3030号缴税。另外本局不接受邮寄现金缴付。
7.上述缴纳税款之方式及服务,不须附加任何手续费。
8.为免增加轮候时间,请避免于最后日期缴纳。
2025年5月23日
局长
容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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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起有序退回2023年度职业税百分之六十税款